[摘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成为当今世界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具有正向的外部效应,政府应当通过税收政策措施来增加其供给。本文简介了国外可再生能源产业税收政策的经验,提出了调整现有税收政策,进一步鼓励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
(中经评论·北京)一、税收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必要性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26条规定,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2007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其)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利用财税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产生的发展。
(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外部效应”特点要求税收政策的支持
可再生能源产业具备明显的正向外部效应,作为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能源,它对于提高能源对国民经济保障程度、保护生态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开发时间长、科技含量高、投资风险大、能量密度低、资源分散加之人们对其认识的不足,在目前市场条件下竞争力不强,不能通过完全市场竞争的方式解决资源配置问题,而需要通过政府干预,制定各种政策包括税收政策来纠正其“市场失灵”。
(二)可再生能源产业经营的特殊性需要税收政策支持
可再生能源技术商业过程一般分为4个阶段:技术研究开发阶段、技术示范阶段、初期商业化阶段和商业化阶段。从发改委公布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可见,在其公布的88个项目中,只有离网型风力发电等17项处于基本商业化和商业化的水平,占总项目数的81%,其他各项仍处于技术研发状态或引进、示范阶段、商业化初期阶段。
处在研发、示范和商业化初期3个阶段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市场相对狭小、生产规模较小、初始投资较高,即单位能源产量的成本较高。当前可再生能源的高成本、高价格是制约其技术商业化和推广应用的最大障碍。以发电技术为例,多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发电成本过高,市场容量相对狭小。目前,除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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