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农户小额信贷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农的激励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林水利基本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规模经营大户进行农业深度开发。抓好村镇银行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增设经营网点,为农民提供快捷资金汇划服务。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合作的试点。提高小额信贷上限标准,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由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会同湖南银监局等有关部门,结合湖南农村实际需求特点,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促进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三农”经济发展的有效资金投入。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省财政新增农业保费补贴8000万元,扩大水稻、棉花、油菜、能繁母猪、奶牛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序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3.建立大宗农产品价格预警与调控机制。由省物价局牵头,对粮油、猪肉、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实行日监测报告制度,建立价格预警体系,根据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向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预警信息,适时加强政府引导调控。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探索建立生猪等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完善粮油、猪肉、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储备制度,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推进储备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4.提高农业抗灾能力。立足抗灾夺丰收,确保防洪安全。抓紧编制完善洞庭湖治理规划和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全面启动洞庭湖综合治理近期实施方案,开工建设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三个蓄洪垸,完成层山安全区建设试点。加快实施以湘江流域为重点的“四水”治理工程。抓好376座大中型和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21处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完成29处大型排泵站扫尾建设。增加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农田水利“以奖代投”、“民办公助”补助比例,扩大补助范围,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山塘清淤扩容、沟渠疏浚等项目建设。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加快制定全省农村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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