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建设 显著改善生活条件
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户用沼气达到2623万户,在2000年848万户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半还多。沼气技术已从单纯的能源利用发展成废弃物处理和生物质多层次综合利用,并广泛地同养殖业、种植业相结合,成为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沼气工程的零部件已实现了标准化生产,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已比较完善。
到2007年底,全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为300万千瓦,其中蔗渣发电约170万千瓦、垃圾发电约50万千瓦,稻壳等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和沼气发电等约80万千瓦。在引进国外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经过消化吸收,现已基本具备制造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的能力。
我国已开始在交通燃料中使用燃料乙醇。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年生产能力为102万吨;以非粮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的技术已初步具备商业化发展条件。第二代生物液体燃料技术也在研发之中,可望在2020年前后发挥重要作用。
因地制宜地在农村地区开展省柴节能灶炕、太阳能利用、小风电、微水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深受农民欢迎。这些小型能源设施有效解决了农民的日常生活用能和边远地区无电农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在农村能源建设中,我们也总结出了很多突出经验。政策和法规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经过深入调研。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和有关部门就出台了一系列农村能源建设的政策和法规。此后,我国还相继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都为进一步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目前还已建立起了由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组成的管理和推广体系。同时,国家在农村能源和生物质能源国际合作方面大力推进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积极拓展双边和多边技术合作领域,相继与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世界银行(WB)等各类机构开展农村能源开发和利用项目,在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了我国农村能源事业在国际上的影响。
但整体来看,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能源发展中仍然存在有诸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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