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法人单位建立完善的材料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调入、保管、发放、使用。
6.法人单位抽调具有从业资质的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独立建帐进行核算。按时上报财务资料,接受审计、金融等机构的监督。
(五)沼气技术人员调配:一律用已取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由项目法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调配,沼气技术人员对所实施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沼气技工的报酬:每完成一户“一池三改”建设单元,经省农业厅验收合格后,支付沼气技术人员工资180.00元、模具租金40元、振捣器租金10元,除此严禁向项目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农户另请沼气工做的除外)。
六、施工组织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09年2月底前,由县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完成六个乡(镇)2000户项目农户的摸底核查。
(二)采取分批启动、示范引导的方法,于2009年3月中旬启动项目建设。
(三)2009年12月上旬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2009年12月底完成县级验收,上报验收相关材料,迎接上级验收。
七、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项目建设以乡镇为单位,分块实施。
(二)由县政府与项目乡镇签订《姚安县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责任书》。
(三)由农业局能源站与持证的沼气技工签订施工合同,并做好开工前的图纸设计及各项技术交底工作。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乡、村项目实施工作组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五)本项目工程实行施工初验责任制。“一池三改”完工后,由工作组进行初验,由验收组组长,县、乡、村项目管理人员、沼气技术人员和项目户签字。工程质量实行谁施工、谁签字、谁负责的终身责任制。
(六)由县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对本项目新建沼气池实行统一编号。
(七)由县项目实施工作组人员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用户档案卡片,交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网上填报项目户信息,并做好项目户档案收集、整理。
(八)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申报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2010年2月底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逐级上报申请验收报告,申请省农业厅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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