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山西通过健全政策法规,为循环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循环经济要在山西落地生根,必须全力以赴,大力推进。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发改委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牵头部门,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描绘了重重一笔。
省发改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规划先行、调整结构,健全机制、狠抓重点、技术推动、加大投入、全民行动”的总体思路,以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努力深化节能减排工作。
省发改委承担了山西省节能减排领导组和山西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倡导并成立了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会,担当起政府与企业、园区、城市和社区之间发展循环经济的纽带和桥梁的重任。
成立了山西省循环经济专家服务团,开展了《山西省循环经济对策研安全》《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等课题研究。组织有关专家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专项调研,认真梳理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潜力、难点、重点和有利条件,探索在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领域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的途径和具体办法。
按照 《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的“二年试点引导,三年完善机制,五年全面推进”的工作步骤,确定了一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试点单位涵盖了企业、行业、园区、社区、区域5个层面共69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循环经济培训现场会,邀请著名循环经济专家季昆森等人传经送宝,将循环经济引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我省同时启动了蓝天碧水工程、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太原西山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和十市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了“引黄工程”等兴水战略,确定了服务业“1+10”工程,同时还进行了棚户改造,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从2008年开始我省每年安排循环经济发展资金4亿元,专门用于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和县(市)开展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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