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范围,促进低碳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近日,经市发改委积极争取,省发改委再次下达我市2011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这是我市继2011年10月省下达1556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投资后又一次获上级资金支持。列入该批计划的为我市11个县(区)共108个沼气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406.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065.8万元。其中,章贡区、南康、信丰3个县将建设40个小型粪便秸秆混合型沼气,涉及农户380户;上犹、宁都、于都、兴国、会昌5个县将建设63个小型粪便型沼气,涉及农户1090户;宁都、赣县、龙南、于都、安远还将建设5个大中型粪便型沼气,厌氧发酵装置容积达0.8万立方米,建成后将年产沼气近49万立方米,年发电量达1.2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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