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再生水、轮胎翻新等12大类综合利用产品首次获得增值税优惠。
观察人士指出,这一政策对废品回收行业相当于一根救命稻草。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原材料市场需求急剧走低。自2008年9月以来,中国废品回收行业进入一个严冬,回收价格持续低迷,大量企业陷入困境。
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力度相当大,不仅增加了一些需要税收支持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还将现行主要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做了整合,规范了认证程序,统一了产品标准和环保要求。
“这一调整对于吸引社会力量加大综合利用产业投入,促进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示范引导效应。”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投资》调查发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从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受益匪浅,而再生资源企业仍面临较大经营困难。
12大类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受益
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行业,虽然容易被一般公众忽视,但市场价值十分巨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博士在一份报告中指出,2006年,我国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的回收总量达10275.5万吨,总值达2420.98亿元,在当年20.94万亿的GDP占1.15%。受益于近年来倡导的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政策的引导,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年均增长在12%以上。
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副会长、北京金运通大型轮胎翻修公司董事长孙玉和向《中国投资》算了一笔账:一条轮胎一般可翻新2~3次,既节约了大量橡胶、钢丝和能源资源,又减少了废轮胎导致的污染。翻新100条旧轮胎,可以得到70~80条新轮胎,而各种资源消耗仅为生产新轮胎的30%。
金运通是国内唯一一家以翻新大型轮胎为主的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再利用企业,2005年被列为全国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单位。孙玉和告诉《中国投资》,由于国内不能独立研发生产轮胎翻新设备,金运通所用设备全部由美国、德国引进,总投资4200万元,“投入如此巨大,对于我们一个集体企业来说,单靠自身积累是很难发展的,迫切需要政策的大力扶持”。
事实上,金运通碰到的“天花板”折射出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和再生资源行业的整体困境。在这两个十分重要、前景广阔的领域里,几乎全都是中小企业。
除了翻新轮胎,此次新纳入享受增值税优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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