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良好。广东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在重视水电、风电、农村沼气等开发技术较为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品种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利用等试点,关注海浪能发电研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呈现良好发展局面。2007年水电装机容量达1023万千瓦(含抽水蓄能电站240万千瓦),全年发电量约233.77亿千瓦时;风电已建成风电场7个,风机数量455台,总装机容量约27.8万千瓦,在建及筹建风电项目6个,装机容量约23.5万千瓦。全省已建成沼气池27.1万个,年产沼气1.22亿立方米,其中,2007年新增沼气池4万个;太阳能利用方面,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超过1600千瓦,以广州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为代表,省内多个地级以上市都正在大力推进太阳能利用;另外,海浪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燃料乙醇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试验研究正在积极推进。
煤炭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下降,优质能源在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终端消费量的比重由1985年的33.4%降为2007年的12.2%;油品、电力等的比重逐步提高,分别由1978年的21.7%和28.4%上升为2007年的22.5%和48.6%。
(三)节能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能源单耗水平处于全国最好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广东能源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从1979年到2007年广东能源消费年均增长9.9%,而同期GDP年均增长达到13.8%,单位GDP能耗比1978年下降64.5%,实现了以较少的能源消费支撑了较快的经济增长,这充分说明广东节能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节能工作成绩显著。
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吨钢综合能耗由1988年的1093千克标准煤下降到2007年的485.45千克标准煤,水泥综合能耗由1988年每吨180千克标准煤下降到107.95千克标准煤,石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由1988年的123.07千克标准煤/吨,下降到64.52千克标准煤/吨。平板玻璃综合能耗由1990年的33.14千克标准煤/重量箱下降到11.49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广东坚持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大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已初见成效。2007年能源效率为62.28%,比上世纪八十年代提高了近一倍。
发电效率明显提高。火电发电标准煤耗从1978年的484克/千瓦时下降到2007年的324克/千瓦时。近年全力抓好小火电机组“上大压小”工作,关停大批6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对提高发电效率起到很大的作用。
(四)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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