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节能产品执法打假力度
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加大节能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节能减排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国家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减排设备和产品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转让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地条钢”和“土炼油”,防止死灰复燃;严厉打击伪造或冒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等标志的违法行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限塑”的要求,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扶持激励机制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通过申报中国名牌、湖北省名牌等扶优政策,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产品结构,引导企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在名牌产品的条件中,设立节能减排、环保门槛,优先推荐有利于资源节约、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申报名牌;武汉市质量管理奖、质量贡献奖向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帮助企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咨询,积极鼓励、支持相关生产企业申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推动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八、发挥节能降耗表率作用
创建机关节能节约机制。加强对机关全体职工的宣传教育,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节约守则》,营造“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制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节能降耗实施办法》,确定节能降耗限额指标,采取“节奖超罚”措施,确保办公节约用能、节省费用,特别是节省公车耗油;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办公器材由“同等优先”采购高效节能产品,调整为“强制采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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