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对建设沼气池的困难户、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村级沼气服务网点给予适当补贴,同时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发挥小额贷款在发展沼气中的作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投入,形成"政府扶持、农户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普及农村沼气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系统工程,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开发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资力度,支持农村沼气建设。
(四)规范建管,保证质量。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坚决纠正"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建设轻管理"的做法,突出抓好"建、管、用"三个环节,按国家标准施工、规范操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建1个、成1个、用1个。
(五)突出服务,扎实推进。要加快县、乡、村三级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县级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支点、村级服务网点为单元、农民沼气服务人员为基础的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专家群众结合、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新型沼气技术服务网络,实现沼气施工专业化、管理物业化和服务社会化目标,确保沼气的实际应用效果。
(六)创新技术,提高效能。要不断创新技术模式,深入研究沼气产业化发展模式、生态家园建设集成配套技术模式、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循环经济模式,积极开展农村沼气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加强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建设水平。针对养殖与居住分离、部分村庄养殖户下降的情况,积极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发酵技术,切实解决进出料和连续产气等问题,不断扩大推广规模。
(七)配套建设,综合利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搞好改厕、改厨、改圈、改水、改院等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结合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实现经济发展中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八)建立机制,奖优罚劣。各地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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