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全面研究布置弥勒县建设生态文明、打造品牌弥勒、发展生态旅游的各项事宜。会议指出,弥勒县先后被评为“2007年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省级山水园林城市”、“云南省甲级卫生县城”等称号,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秦省长和州委刘一平书记在弥勒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省级重点旅游城市建设,把弥勒建设成环境优美、生态协调、社会和谐的休闲旅游城市。会议要求,县环保局要尽快制定城市周边的环保规划,通过规划,合理工业布局,确保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成立相应的综合执法机构,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这是弥勒县生态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近年来,弥勒县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工作,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的总体目标,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大生态治理力度,通过开展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环境、进一步建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2007年,弥勒县地区生产总值在95.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8.5%,经济总量居全州第一;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20.2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44亿元;县城区空气质量二类以上天气达365天(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为所测天数73.3%,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所测天数的26.7%);县城建设区面积由2002年的11.4平方公里增加到15.2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42.96%,人均公共绿地达25.4平方米;县域内的主要河流甸溪河水质保持在三类标准;县域内的主要湖泊生态园水质为三类;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质全部达标。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双赢的良好局面。
开展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根据弥勒的生态资源、自然禀赋、生态结构、经济社会的发展并结合弥勒的发展趋势,委托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了《弥勒县生态县建设规划》,规划把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与保护区域环境功能,发展经济与营造优美宜人的生活环境作为目标,目前规划已编制完成,下一步将上报审批后正式实施。
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弥阳中学、弥勒一小、弥勒一中等11所学校被命名“绿色学校”,红烟社会、温泉社会被命名为“绿色社会”, 巴云柱获得了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绿色家庭”称号。通过绿色创建提高了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通过绿色细胞带到了全面创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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