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市场报报道 昨日,合肥市出台了《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提出了对特色农业、养殖业、苗木花卉业等的政策支持。据初步测算,政策的财政年支持资金将达2亿元,其支持建设的农业项目将拉动近8亿元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开发。
设立促进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新获中国名牌农企可获奖50万元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的农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得省级名牌或省级著名商标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新通过认证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对其认证认定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
粮油种植大户每户奖万元
对承担国家和省级水稻产业提升、小麦高产攻关、玉米振兴计划和油菜高产创建示范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鼓励种植大户发展粮油生产,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种粮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当年单个连片种植粮油50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大户,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
产值超50亿奖县区领导班子20万元
当年实现农副产品加工产值超50亿元的县区,奖励县区领导班子20万元。以后年度每增加10亿元,奖励5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当年盈利的农业企业,其销售收入绝对值较上年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企业1万元;对当年销售达到30亿、50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企一策”的特殊奖励。
自主研发品种获国家审定奖2万元
对从事研发的种业企业,在合肥范围内建立制种基地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每年每亩给予20元补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品种新获得国家和省审定的,每个品种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成片造林500亩以上补助10万元
新增营造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生态林,包括生态水源生态林、湿地绿化、荒山荒地绿化等,每亩补助200元。当年新开发成片造林500亩以上,每个工程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当年新开发绿色长廊路段长度30公里以上,每个工程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由市级出资建设部分,不再享受奖励。
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2009年起,对单个业主受让流转土地在1000亩以上,租金在500元/亩以上,且流转期满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3001亩以上的,每亩奖励200元。
养殖企业新建50-100立方米单位沼气发酵池沼气工程,每立方米补助300元。企业、乡村或个人新建30-50立方米厌氧池、好氧池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每立方米补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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