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新闻网7月5日南昌讯( 记者 邓小勇 报道) 7月5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江西省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江西省财政已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专项资金1.17亿元。
据介绍,该资金将用于鄱阳县等38个县建设户用沼气34700座;都昌县等30个县建设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20个;建设66个大中型沼气工程。大力发展沼气工程,能够较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成果,创造良好的生态生存环境。经专家测算,沼气池建成后,农户每年至少能节省1500斤柴火,相当于封山育林3亩地。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大中型沼气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完善资金拨付手续,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度,由财政部门按照投资预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项目建设进度等规定加强对资金申请和拨付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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