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站充分利用春耕生产期间,农业系统广大农科人员下乡指导农业生产的有利时机,组织县、乡、村三级人员、沼气技工,广放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姚安县国债沼气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治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姚安县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站高度重视,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于5月22日向各项目乡(镇)农技中心、村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管理常识》对项目区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作了安排布置,并制定了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和落实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资格准入制,落实责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沼气技术人员对所实施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施工和违规操作,做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落实到项目乡(镇)、村、建设农户,进村入户逐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不漏死角,不留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安全意识
通过对2008年3月2日禄丰县一平浪镇苏家村委会龙潭村黄美林和同村姬学荣,因沼气中毒堕入池中,发生一死一伤的事故,2008年4月17日,文山州马关县夹箐镇通寺村委会上么所村一农户家发生一起致5人死亡的沼气安全事故事例通报,使各级各部门、人民群众得到教育,充分认识事故的残酷性、严重性,以及规范操作的重要性,日常安全管理、维护的必要性。
三、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
(一)项目主管单位、乡、村三级要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即时组织县、乡、村三级人员,沼气技工对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沼气安全使用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限期整改,制订应急措施,加强监控。各项目乡(镇)农技中心须将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反馈姚安县农村能源建设工站,县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分管领导、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目乡(镇)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查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整改落实等情况。
(二)对施工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执行沼气生产工资格准入制度,杜绝无证施工和违规操作现象,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严把质量关,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施工和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关。
(三)抢进度、抓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沼气使用的防火、防爆、防中毒“三防”工作,主要排查沼气池盖板是否盖上,未安装盖板的在建沼气池是否采起安全防范措施,池体、灶具、输气管道是否安装规范、漏气,是否远离明火、易燃物品,特别是厨房里的管路情况,以防人畜坠入、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通过广播、黑板报,进行《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管理常识》等沼气安全使用宣传,《沼气用户手册》入户、《沼气安全管理使用须知》入户上墙,普及沼气安全知识、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对农户互救、自救的培训,提高广大沼气用户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长期的沼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五)认真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培训,提高沼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广泛发动、充分依靠沼气建设从业人员和建设农户参与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充分调动项目乡(镇)、村、建设农户的积极性,认真细致的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的参与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六)项目主管单位、乡、村三级,沼气建设从业人员和建设农户要以此次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深入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切实可行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消除了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增强了项目乡(镇)、村、施工人员和建设农户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互救、自救、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了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健康、有序的发展,改善了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优化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节能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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