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3日至25日,马龙县发改局、财政局、畜牧兽医局组成验收组,对全县七个乡(镇)11个省批准列项建设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进行验收,均达到设计要求及建设标准,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一、改扩建猪舍9475㎡,兽医室210㎡、消毒室95㎡、消毒池87㎡、化粪池261m3、沼气池28 m3、安装母猪产床168套、限位栏71套;水、电、路三通,架设电路4840m、饮水管道7154m、修路3436m;引进良种公猪25头、良种母猪590头;总投资639.2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25万元,承建养殖户自筹514.22万元。
二、现存栏生猪2058头,其中种公猪26头、能繁母猪579头,育肥猪918头、仔猪535头;年出栏肥猪4153头、出售仔猪1232头,实现养猪总收入524.5万元。
三、建立和健全消毒、诊疗用药、饲料添加剂使用、动物标识、产地检疫、环境卫生、养殖场档案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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