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厅和发改委在昆明召开了全省2008年国债农村沼气项目与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启动会,总结2008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工作,传达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精神,专题部署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申报、审批、下达和项目资金划拨、监督管理以及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会议期间省农业厅与全省16个州(市)农业局、79个项目县县政府和省农垦总局分别签订了“云南省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责任书”和“云南省2008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责任书”。
会上,省农业厅副厅长孙海清对全面完成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求2008年第一批项目任务进度和新增沼气项目建设任务同步安排、同期要求、同步检查、同步落实,特别是中央安排的新增1.47亿元沼气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各地要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统一标准、专业施工、统一操作规程,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是加快推进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国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扩大网点建设规模,总结推广服务网点建设运行经验,提高沼气乡村服务网点覆盖率。四是推进管理公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中标企业灶具及设备,依法依规采购进出料设备等,并按要求公开举报电话及信箱,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五是以农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要求确保项目建设工作的落实。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中央新增项目快速落实到基层。六是采取非常措施大力推进项目建设。要根据农业部提出的四条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和周报汇报工作制度,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七是真抓实干,务出实效。要按照农业部奋战100天的要求,组织好资金、技术、人员、物资快速到位,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启动会议后,省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着组织召开了云南省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灶具订货会,中标企业分别与65个项目县签订了供货合同,为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来源:云南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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