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管理,根据农财两厅晋农(财)发〔2007〕12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厅晋农财发〔2008〕163号《关于下达2008年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财政厅于2008年11月24-27日在太原召开了山西省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评审会。参加这次评审会的有:省农业厅和财政厅有关领导,朔州等7个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办公室、怀仁等13个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办公室负责同志、怀仁犇康牧场等18个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单位、项目施工单位代表等共计60余人。
会议成立了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由中国农业大学林聪教授担任,评审专家组成员由建设厅定额站贾莉芳副站长、农业厅财务处武阿丽调研员、发展计划处赵富调研员、项目监管处周计伟处长、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办公室任济星主任、刘文涌副主任担任。这次评审自始至终在省监委驻农业厅监察室聂洪副主任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在这次评审会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家们分别对项目设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的资质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代表对专家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经过专家们反复讨论形成了评审意见。此次共评审了18个项目实施方案,其中:1个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16个项目因施工单位资质不够,需达到相应资质后重新上报审查;1个项目实施方案未通过评审。
此次评审是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今年以来召开的第三次评审会,对进一步规范我省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管理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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