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县出台了《2009年农村沼气池建设实施办法》,明确要求2009年8月31日前,在全县农村再建成3437口沼气池。
今年,该县继续实行中央财政每口沼气池补贴1500元,县级财政补助600元,不足部分由建池户负责承担。具体负责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县农牧局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制定统一的验收标准,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建成的池子逐村、逐户、逐个沼气池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予以兑现建池资金,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监理人员责任。另外,将验收结果报县考核办,并作为县委、县政府年终考核乡镇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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