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下拨千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哈尔滨市所属13个区、县(市)的农村新型能源——沼气建设。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已把哈尔滨市农村沼气项目列入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计划。
沼气作为一种大量利用农产品废弃物的清洁便利能源,在农村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也是国家扶持发展的新能源。哈尔滨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计划后,将得到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547万元的支持。据了解,这一项目将在香坊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市、五常市、尚志市、宾县、巴彦县、依兰县、木兰县、通河县和延寿县等13个区、县(市)实施。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中,1410万元用于沼气工程建设,72.2万元用于服务网点建设,64.8万元用于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试点项目建设。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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