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四川被农业部确定为农村能源行业“金蓝领”计划试点省。一年来,四川建立健全了农村能源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激励、投入“四大机制”,推动农村能源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共培养“金蓝领”高技能人才1095名,占沼气生产工总数的5.97%,比上年底提高1.6个百分点,实现了沼气生产工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一、建立健全选拔机制。在启动“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后,四川及时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对四川沼气生产工进行调查统计,组织建立了《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储备库》和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一是由县级农村能源办推荐,市、省层层筛选,根据当地实际和人才需求情况,分市、州制定年度培养计划。二是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开展“建池大比武”活动,将脱颖而出的沼气生产工列入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四川开展人才推荐筛选活动39次,举办“建池大比武”活动21次,先期确定高技能人才后备人选768人。
二、建立健全培养机制。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变传统“填鸭式”培训为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教育,抓住成人受训者的心理特点,邀请兼具高深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培训专家组,通过专题讲座和互动教学,寓教于乐,培训效果显著提高。通过实地参观、亲身实践、现场问答,动手能力明显增强。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制定《四川省沼气生产工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沼气生产工职业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大中型沼气工程、卫生新校园工程等项目必须由高级或高级以上技工承担,为“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进一步明确沼气生产工晋级制度,原则上三年可以晋级,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高技能人才尽快脱颖而出提供政策空间。在一些市、县试行“同工不同酬”政策,原则上每高一级,工资上浮10%,为高技能人才参加“金蓝领”计划培训提供内在动力。在部分县试点探索“金蓝领”沼气生产工劳动保障制度,由承包建池企业与沼气生产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险),解决沼气生产工的后顾之忧。建立四川“金蓝领”计划高技能人才库,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异地帮扶行动,为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更优越的就业机会。
四、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示范工程项目契机,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培训范围,采取“项目资金补助一点,农民自己出一点”办法,多渠道解决“金蓝领”计划试点经费。培训经费在项目中列支,考试和办证等费用由沼气生产工自费,既缓解了“金蓝领”计划试点经费紧张的状况,又调动了沼气生产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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